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月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失业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初次申领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不含5年)的补贴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初次申领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